(一)对于入室盗窃价值12万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存在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应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退赃退赔,尝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对量刑有利。
(四)如果是坦白情形,要如实、全面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