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了解拘留七天后的具体情况,家属可主动联系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
(二)若认为拘留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错误,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若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可准备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