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被监视居住人在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时,家属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会见。执行机关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让其能与家属正常交流;另一方面是防止其与外界进行不当接触,以免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2)若被监视居住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辩护律师可正常会见,但家属一般要经办案机关同意才能会见。这是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性质特殊,严格限制人员接触能避免信息不当传递,从而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若未经许可私自会见,会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能面临罚款、逮捕等处罚。
提醒:
监视居住期间家属会见需严格按规定经相关机关批准,私自会见风险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