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债务担保人,对于一般保证人,可先申请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之后要求其承担补充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责任。
(二)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要积极收集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相关证据,让生存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三)若无债务担保人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欠债人无遗产,债务通常无法得到偿还,此时债权人可考虑放弃债权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