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按约定执行。如果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以违约造成损失的30%为参考。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要赔偿守约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