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高空抛物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对公共安全有威胁,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日常要杜绝此类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抛物行为。
(二)当高空抛物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实施高空抛物。
(三)若是因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使他人死亡、重伤,按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在高空作业或放置物品时要尽到谨慎义务。
(四)对于高空抛物情节很轻微、危害不大的,虽不构成犯罪无需担刑责,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即便情节轻也不能随意高空抛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条涵盖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为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定罪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