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超速50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超速是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扩展资料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