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被执行不还不一定构成拒执罪,构成此罪需符合《刑法》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条件。“有能力执行”体现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情节严重”涵盖多种情形,像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拒不交付指定财物、票证或拒不迁出房屋土地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以及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妨害执行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若只是暂时无能力偿还且未出现上述严重情节,则通常不构成拒执罪。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权人应积极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掌握其是否有能力执行。
2.执行法院可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及时发现其转移财产等行为。
3.若发现被执行人可能构成拒执罪,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