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司法鉴定 法律援助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
第六条 申请司法鉴定援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已经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
(二)申请援助的鉴定事项属于下列类别:
1.法医临床鉴定;
2.法医病理鉴定;
3.法医物证鉴定;
4.法医毒物鉴定;
5. 法医精神病鉴定;
6. 医疗损害鉴定;
7. 文书鉴定;
8.痕迹鉴定;
9.微量鉴定;
10.声像资料鉴定;
11.根据需要由省司法厅确定纳入援助范围的其他司法鉴定类别。
(三)申请援助的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四)承担援助义务的鉴定机构应当是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