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缓罪犯应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实施故意犯罪。在日常生活中遵守监规纪律,以积极态度接受改造,为减为无期徒刑创造条件。
(二)努力争取重大立功表现。可以通过在生产劳动中积极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者在抗御自然灾害、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等方式,若达到重大立功标准,二年期满后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若不慎实施了故意犯罪,应尽量避免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