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两周岁以下,母亲争取抚养权一般有优势,但母亲若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争取。母亲要注意自身健康等状况,避免出现不宜抚养情况;父亲若想争取,可收集母亲不宜抚养的证据。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上述优先情形的,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绝育证明、子女长期生活的证明等,以证明自身优势。
(三)子女八周岁以上,父母要尊重子女意愿,可提前与子女沟通,了解其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