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日常生活中,留意家庭财产状况,对重要财产如房产、车辆的证件,银行账户信息等进行备份记录。若发现对方有异常财产变动,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交易合同等。
(二)一旦双方开始就离婚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或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更要密切关注对方的财产动向。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可通过拍照、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三)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