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贿9000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要做好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且被没收财产处罚的心理准备。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争取从轻处罚。
(三)要是存在索贿情节,需清楚会被从重处罚,要端正态度,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