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二级且有谅解书,犯罪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展现良好的悔罪态度。
(二)主动赔偿受害人除谅解书涉及之外可能存在的其他合理损失,进一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三)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律师能依据具体案情,结合有谅解书这一情节,为犯罪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