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一审二次开庭想补充证据,应尽快收集证据,明确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的关联,以便证明其重要性。
(二)向法院说明补充证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比如阐述该证据如何影响案件事实认定、裁判结果,或者怎样反驳对方主张。
(三)做好可能被法院训诫、罚款的心理准备,若逾期提供证据,要诚恳说明逾期提交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