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并非只要分居两年且无经济往来,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2)要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让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
(3)主张该情形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分居事实、时长以及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若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即便有分居两年和无经济往来的情况,法院也可能不认定感情破裂,从而不判决离婚。
(4)在离婚诉讼中,需结合其他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提醒:在离婚诉讼中若想以分居为由主张离婚,要注意收集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