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损伤除了医疗费用外,还有以下方面的赔偿:
1.?误工费:因牙齿损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学习,造成收入减少或无收入的,可要求赔偿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若牙齿损伤严重,需要专人护理,如在住院期间或回家后短期内生活不能自理,按照护理人员的实际费用或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根据医生建议或鉴定机构鉴定确定。
3.?交通费:就医期间因往返医院、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包括打车费、公共交通费用等。
4.?营养费:依据医生关于加强营养的意见,结合伤残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用于补充营养促进牙齿及身体恢复,如购买富含钙、维生素等有助于牙齿恢复的食品等。
5.?残疾赔偿金:若牙齿损伤构成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牙齿损伤可能影响面容美观、咀嚼功能等,给伤者带来精神痛苦,如产生自卑、焦虑等情绪,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7.?后续治疗费:对于牙齿后续可能需要的修复、更换等费用,如安装假牙、种植牙、牙齿矫正等,可根据医生的诊断和建议,要求一次性或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赔偿。
8.?辅助器具费:如果因牙齿损伤需要使用一些辅助器具,如特殊的口腔护理工具、假牙清洁设备等,这些费用也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