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债务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求偿,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应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免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这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在担责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且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需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若在此期间未提出要求,保证人则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您在民事债务担保方面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