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造成他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要争取从轻处理。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表明自身积极悔罪的态度,以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估。
(二)即便没有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可通过律师向公安机关说明自身情况,如家庭状况、平时表现等,争取不被直接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三)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即便暂时未获得谅解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悔意,对处理结果有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