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累犯。若前罪和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这种情况构成累犯,不能假释。
(二)若不构成累犯,考虑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同时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满足这些条件可以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