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我给您做个简单说明: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产企业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点主要有两种情况:1. 房屋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从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次月起,就不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要注意的是,交付时间以实际交房为准,不是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2. 房屋未交付但已销售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销售(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从签订购房合同的次月起,对应的土地面积就可以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企业自持的物业部分(比如商业、车库等未销售部分),仍需继续缴纳土地使用税。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准确划分已售和未售部分的土地面积。建议您可以整理下项目的销售台账和交付记录,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如果对具体项目的税务处理有疑问,也可以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再帮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