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人员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明确挪用公款的法律风险,不能因所谓“为单位利益”就违规挪用公款。
(二)在涉及公款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操作,杜绝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挪用的情况。
(三)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公款使用情形,应及时咨询单位的法务人员或专业法律人士,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