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人民检察院勘验时,应扣押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文件及违禁品,不便提取的物品现场加封保存,扣押需制作清单,且要妥善保管扣押物品。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勘验工作里,为了保障案件侦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必须进行扣押,这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而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则不应扣押,以避免对无关人员权益的侵害。若发现违禁品,因其本身具有违法性,不管是否与案件有关都要扣押。对于不便提取的物品现场加封并专人保存,能确保物品的原始状态。制作扣押清单并签名盖章,保证了扣押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对扣押物品妥善保管、不使用调换损毁,是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