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质人方面,若因合理原因需取回质押车,应先与质权人沟通协商,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取回,避免涉嫌盗窃风险。若已私自取回,要及时告知质权人并积极协商纠纷解决方案,证明自身无非法占有目的。
(二)质权人方面,发现质押车被出质人私自取回,若怀疑对方恶意,可选择报警,由司法机关调查认定是否构成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