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不法侵害时,要判断侵害是否具有违法性和紧迫性,只有满足这两个特性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前提。
(二)确保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不能提前攻击或者在侵害结束后再实施报复行为。
(三)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能出于伤害他人的故意。
(四)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对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攻击。
(五)控制防卫的限度,不能造成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重大损害,但如果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实施特殊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