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传票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决离婚。因为诉讼离婚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被告未到庭,法院难以全面掌握双方婚姻状况和感情破裂事实。即便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虽可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仅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离。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则按撤诉处理。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判离情形,即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可能判离,但实践中第一次诉讼一方缺席判离情况少见。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原告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
2.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审理。
3.双方都应重视诉讼程序,积极参与庭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