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盗窃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使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不执行,此时应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让其认识到盗窃行为的错误性。
(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实施盗窃的,同样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可通过学校、家庭等多方面对其开展法制教育。
(三)因不满十六周岁盗窃不负刑事责任的,其监护人要切实加以管教,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