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继承开始以后有遗嘱的或者有这种遗赠扶养协议的,要按照这两种来处理。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了。那我们本案中显然是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
这个法定继承,我们就要看一下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主要人员都有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那显然我们案例中郭大爷都没有,那就是第二顺序。那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都有谁?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侄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继承法》对这种情况也是有相应规定的,《继承法》第14条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如果侄子尽赡养义务可否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也就是可以通过申请财产分配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