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原告所在地、未约定履行地但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且接收货币一方在原告所在地、书面协议选择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况,原告可在本地起诉。遇到买卖纠纷时,先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和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这些条件,若符合则可准备起诉材料在本地法院起诉。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要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此时需明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具体信息,前往对应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