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直接按照其规定的内容进行遗产分割。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其中子女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可参与继承。
(三)分割前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