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要密切关注遗产继承情况,尽早了解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提起诉讼。
(二)若在诉讼时效内想继续主张权利,可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保留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三)遇到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止情况,待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需及时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