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行使需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规则。
法律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基础上,且合同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可行使该权利。比如在买卖合同中,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或者交付的货物质量不达标,买方就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后履行一方行使该权利时,应及时通知先履行一方,说明拒绝原因,通知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方便留存证据。同时,行使范围要与先履行方的违约程度相适应,并且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防止自身违约。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