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在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争议不大时,可积极配合法院调解,争取通过调解离婚,能较快拿到离婚调解书。
(二)若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自己证据不充分,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要在六个月期间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为再次起诉做准备。
(三)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与法院沟通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