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选择认缴制增资,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完成出资就行,不必增资时马上实缴,可灵活安排资金,利于公司结合经营状况规划资金使用。
(二)若公司选择实缴制增资,股东需在规定时间内把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完成其他财产转移手续,能体现公司资金实力与股东出资诚意,特殊行业或交易可能会有此要求。
(三)公司增资是否实缴,要综合考虑公司选择的出资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要求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