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诈骗七千元且已全部归还诈骗款的人,若想争取更轻量刑,应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真实信息。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等其他从轻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