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吸收合并后原公司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公司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若程序有瑕疵致债权人损失,相关责任人担责,存续公司应妥善处理债务防风险。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吸收合并程序里,公司有义务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接到通知的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公司在合并程序中出现瑕疵,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高度重视原公司债务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如果您在公司合并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