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行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承担起管教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和行为引导,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和日常需求,避免孩子因不良因素影响再次实施盗窃行为。
(二)相关部门在必要时要依法对实施多次盗窃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通过专业的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