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对方与他人的亲密照片、视频、租房合同等,证明对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二)收集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以此证明婚姻存续期间存在暴力或虐待行为。
(三)收集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可包括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