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时,应注意诈骗数额和情节对量刑的影响。若想避免严重刑罚,不要实施诈骗行为,一旦涉及,数额控制在较小范围能降低量刑幅度。
(二)单位方面,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管理,杜绝单位成员实施保险诈骗行为。若发生此类犯罪,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及时认识错误,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