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拍卖原因。需明确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因债务纠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
(二)唯一住房拍卖。即便房产是唯一住房,符合条件仍可能被拍卖,不过法院会保障基本居住权,给予合理安置费用。
(三)提出异议。若认为法院执行程序违法等,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
(四)个人债务处理。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对房产份额部分权益受保护,可向法院主张分割拍卖款,保留自己应得份额。
(五)共同债务处理。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拍卖款用于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