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法院判刑且想申请监外执行,要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是否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是否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否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二)符合条件后,等待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三)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后,关注其是否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