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继承案件中债务按限定继承原则处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债,放弃继承可不负清偿责任,执行遗赠不碍偿债,多继承人时先以遗产偿债再分配,遗产分割后先由法定继承人偿债,不足时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定继承原则明确了继承人的偿债范围。当继承人接受继承,只需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还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无强制偿还义务,但自愿偿还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执行遗赠时,要先保障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多个继承人时,为公平合理解决债务问题,先以遗产偿债再进行分配。若遗产已分割未偿债,法定继承人先承担责任,体现了法定继承的优先性和公平性。若您在继承案件的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