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断彩礼是否赔付及赔付标准时,先确认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直接要求对方返还;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再请求返还彩礼。
(二)当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时,收集共同生活时长、是否育有子女、彩礼用途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据此判断返还比例。
(三)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留存好相关消费凭证,以此作为不返还彩礼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