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监外执行旨在保障罪犯权益,使其在特定情形下可在监外服刑。但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就需收监。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若存在提供虚假病情诊断证明行为,严重违背了监外执行公平公正原则。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有严格监管要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行为,破坏了监管秩序,使监外执行失去意义。
(3)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如疾病痊愈、哺乳期结束,此时继续监外执行缺乏依据,收监执行是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必要举措。执行机关提出收监建议,相关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执行,保证了收监程序的规范合法。
提醒:若发现监外执行人员存在收监情形,可向执行机关反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