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完成协议离婚,除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外,夫妻双方需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历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要慎重考虑,若反悔可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经审核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