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二)若已两次被拘留,应尽快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表达自己遵守规定的意愿和决心,争取获得谅解。
(三)可委托律师介入,由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继续取保候审或其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