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作品著作权主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也就是著作权人。
(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拥有著作权。
(三)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四)合作作品著作权主体: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五)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汇编有独创性编排内容的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六)视听作品著作权主体: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制作者,编剧、导演等作者有署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