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从轻处罚情节,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二)如有他人犯罪线索,应及时提供给司法机关,争取立功。
(三)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如实坦白自己的盗窃行为。
(四)积极退还盗窃所得财物,对财物进行退赔。
(五)尝试与被害人沟通,赔礼道歉,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