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犯贷款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的常见手段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网页等途径发布“无抵押、免征信、秒到账”等具有诱惑性的网络贷款广告,吸引受害人;假冒知名贷款公司,搭建山寨APP或网页,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正规贷款公司,获取其信任;以“保险费、履约金、保证金、解冻费、公证费”等名义,或者以“流水不够”“征信未通过”等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