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涉嫌帮信罪,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所知情况,以此体现良好的认罪态度。
(二)收集自身无主观故意、对犯罪行为不知情等相关证据,若能证明自己并非故意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可争取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未获利的情况,强调自身未从帮助行为中获取经济利益,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